中科计量技术服务通用条款(第一版)
中科计量技术服务通用条款(第一版)
东莞市中科计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计量”)依据甲方(以下简称“客户”)的委托,为客户提供计量校准及相关技术服务,并出具相应的证书或报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合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结合行业规范及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通用条款。本条款作为报价单委托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一、双方权利与义务
客户权利与义务
1.资料与仪器提供
客户需向中科计量提供符合要求的仪器、样品及相关技术资料,并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如因资料或仪器问题引发纠纷(如知识产权争议、商业秘密泄露等),客户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2.安全告知与防护
若服务涉及辐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客户须提前书面告知中科计量,并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因未告知或防护不足导致的安全事故及损失,由客户承担全部责任。
3.快递服务风险
客户如需中科计量协助寄送仪器或样品,须自行承担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损坏或延误风险,并支付相关费用。
4.仪器维修
服务过程中如因仪器故障或数据超差需维修,双方应另行签订维修协议。
5.证书报告异议
客户对证书或报告有异议的,须在收到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并退回原件。逾期未提出或未退回原件的,视为无异议。
6.现场服务要求
客户人员进入中科计量工作区域时,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并对作业环境及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服务开始即视为客户确认环境与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7.费用支付
客户须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逾期未支付的,中科计量有权暂停服务并留置相关物品,同时按每日0.1%的标准收取违约金,直至款项结清。
8.特殊要求
客户如有特殊检测需求,须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提出。中科计量有权评估其合理性与可行性,并决定是否调整费用或周期。若需特殊设备,客户应配合提供。
9.强检器具说明
中科计量仅提供非强制检定器具的校准服务。客户须自行识别强检器具,强检目录以国家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为准。
10.分包服务
若服务需分包,中科计量对分包方的工作负责。但若分包方由客户或法定机构指定,中科计量不承担相关责任。
中科计量权利与义务
1.服务质量保障
中科计量确保服务程序合法,结果准确、公正,并依据国家计量规范或双方约定的技术标准执行。服务期间如遇法律法规变更,中科计量不承担因此导致的责任。
2.风险告知
因不可抗力(如技术限制、行政管制、设备故障等)导致服务延误或终止的,中科计量应及时通知客户,并免除相应责任。
3.责任范围
中科计量仅对出具的证书或报告内容负责。客户擅自修改、取舍报告或违反约定使用的,中科计量不承担责任。
4.仪器损坏赔偿
若因中科计量操作失误导致仪器损坏,中科计量将承担合理维修或市场采购费用。但因仪器自身问题或服务必要破坏造成的损坏除外。
5.复检要求
客户申请复检时,中科计量仅对原仪器、原样品按原方法复检。若非中科计量原因导致复检,客户需支付费用;若需新仪器或新方法,则视为新委托,费用另行计算。
6.拒绝复检情形
以下情况中科计量有权拒绝复检,且客户仍需支付原服务费用:
原仪器或样品已取回、变质、损坏或销毁;
剩余样品不足或项目不可重复检测。
7.损失赔偿上限
如因中科计量原因造成客户实际损失的, 中科计量根据客户的直接损失情况,承担不高于计量校准/检测费用的赔偿责任。
8.商业信誉保护
双方不得损害对方财产、名誉或商业形象,否则违约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二、保密条款
1.保密义务
双方应对合作中获知的对方商业信息(包括技术资料、客户数据、经营策略等)严格保密,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违约责任
违反保密义务的一方须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廉洁条款
根据我司《廉洁管理制度》,禁止员工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向业务合作方及其员工提供货币或其他利益输送,禁止员工收受或支付业务回扣或返点。同时,我司杜绝一切形式的员工个人收款(包括委托方以现金、电汇、转账或其他形式将应付给我司的服务费用支付给我司员工个人),委托方应将服务费用付至我司对公账户。如发生委托方向我司员工个人付款的,我司不予承认,委托方请知悉上述风险。委托方在业务合作中如发现我司员工存在上述违规事项,欢迎向我司合规部门投诉反馈。
中科计量举报方式:
电话:0769-27284471 邮箱:f001@casmzk.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石碣明珠西路21号1栋